2007年9月26日 星期三

淺談室內設計

淺談室內設計

室內設計簡易的說,其實就是一門"應用美學"的學問。如何使 "應用"部份及"美學"部份在設計規劃中達到平衡的關係。此平衡關係的分配並沒有強制規定"應用"部份或"美學"部份該佔設計中多少比例。往往每一個設計常會因業主的預算及審美觀念的要求,有不同比例的關係。因此其比例分配的拿捏控制,常考驗室內設計師的智慧。 在"應用"部份考量的是:空間機能、動線分割、工程預算及工程品質等。前兩者可由使用者空間需求及傢俱設備需求做分析與歸納整理動作。後兩者則需要工程實務經驗的養成訓練。因此我們可了解"應用"部份其實就是透過分析、歸納訓練與工程實務經驗的累積。她是一個可評諭的客觀因子。 至於美學理念的營造部份,牽涉個人本身對審美的觀念與企圖。她是一個非常強調個人主觀意識的,而其美學形成就是源自於個人對生活體驗認知。生活體驗乃隨著個人的成長經驗而提昇變化。室內設計師對於美學的掌握通常藉由色彩、光影、造型、擺設及材料質感等手法來傳遞其對"美學"之意念。 室內設計規劃種類可概分兩種:一是住家類,二是商業空間類。而兩者設計規劃的方法是截然不同。 住家是提供我們休憩的場所,其空間機能並不如商業空間強調其空間分區使用計劃。在住家設計中乃是強調以"人"為主體,再輔以傢俱飾品擺設。而住家的地面、牆面及天花板等均可視為背景,不必太刻意強調他們。由素面的背景才能襯託出人的衣服色彩及傢俱飾品等主體。如此才能真正提供一個休憩安寧溫暖的空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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